保密法規定的12種嚴重違規行為是: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祕密載體;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祕密載體;郵寄、託運國家祕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祕密載體出境;非法複製、記錄、存儲國家祕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祕密;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祕密;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祕密信息;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78.公務員泄露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應受到哪些行政處分?
公務員泄露國家祕密、工作祕密,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79.機關、單位違反保密法規定,有關人員應受到哪些行政處分?
機關、單位違反保密法規定,發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主管部門予以處理。對應當定密的事項不定密,或者對不應當定密的事項定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80.共產黨員泄露黨和國家祕密應受到哪些黨紀處分?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規定,丟失祕密文件資料或者泄露黨和國家祕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負責任,致使發生重大失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錫林郭勒盟國家保密局宣)